各乡镇中心学校、县直属学校:
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,充实校园文化生活,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写作能力,举办第一届“春韵杯”师生作品征文比赛活动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对象及活动规划
参赛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师生;竞赛分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,学生作品分为中学组和小学组。
二、参赛内容和要求
参赛文章题材、体裁不限。希望写真思想,发真感情,关注身边事情,追踪校园焦点、热点。文章字数:教师作品1500字以内。学生作品,中学800字以内,小学600字以内。一般用打印稿(附盘),不具备电脑打印条件的学校,可用300字稿纸工整抄写。
格式:1.封面样式:第一届“春韵杯”教师(或学生)征文参赛作品;文章题目;作者姓名;所在学校(班级)。
2.正文:标题下写明作者所在学校(班级)和姓名,文后附教师评语(评语须客观、到位,无空话、套话)和指导教师姓名。
参赛文章必须是本人所作,不得他人代写,严禁抄袭和下载。如有违反,取消参评资格,并提出批评;如获奖作品被举报抄袭,一经查实,收回获奖证书,并通报批评。
三、奖项设置
教师作品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为10、20、30名;学生作品分中学组和小学组各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为10、20、30名。所有获奖者及获奖作品指导教师,均颁发获奖证书,《校园春韵》将公布获奖名单,并陆续刊发获奖作品。
四、其他要求
征稿以乡镇中心学校、县直属学校为单位进行初选,学生作品按年级人数的百分之二选取(限每人一稿),务于2007年10月20日前交教研室。
五、加强领导
成立“第一届‘春韵杯’师生作品征文比赛活动”组委会,成员如下:
组 长:封树亚
副组长:韩国堂
成 员:秘国林 霍文树 何庆吉 米彦军 郭素青
李玲娟 康林吉 曹习中
各单位要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,确保此项征文工作公开、公正,取得良好效果。
平山县教育局
2007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