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山县物价检查所 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充分发挥价格管理工作职能作用,切实减轻农民负担,平山县物价局决定自2007年3月15日起在全县深入开展“物价工作为民生”为主题的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活动。 主要检查内容: 一是化肥等农资价格,主要包括化肥、种子、农药掺杂使假、以次充好、缺斤短两等价格欺诈行为,不按规定实行最高限价和明码标价等。二是农业用水、用电价格,包括不按规定抄表计量、乱摊水电费用,不执行农村分类水价、电价,超标准收费以及随水电搭车收费。三是涉农收费,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杂费后,仍违规向学生收取除课本费、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其他费用的行为;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违反规定,擅自提高医疗收费的行为;农民建房、农村殡葬、农机服务和农村有线电视等方面存在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,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等。 为方便群众,平山县物价局严格落实《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》,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,及时受理并查处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案件。 |